長照機構跌倒預防:從台灣通報數據看高風險情境與影像偵測定位
引用 114 年死因統計、TPR 病安通報與長照評鑑基準中的跌倒資料,談長照機構跌倒的高風險情境、床欄與離床警示等措施,以及影像偵測在其中的位置。

長照機構的跌倒預防要三件事一起做:入住時評估跌倒風險並定期再評估;針對住民最常跌倒的情境(行走、上下床、如廁)安排好環境與人力;跌倒發生後能快速發現並逐案檢討。影像跌倒偵測主要幫得上第三件,用來縮短「跌倒後沒人知道」的時間,無法減少跌倒的發生。
以下依序是台灣最新可得的公開數據、評鑑基準對跌倒的要求,以及影像偵測在流程中的定位。
台灣數據:長者跌倒有多常見、多嚴重
衛福部《114 年死因統計結果分析》顯示,114 年事故傷害死亡 6,678 人,其中跌倒(落)1,632 人,占 24.4%,僅次於運輸事故。與 104 年相比,運輸事故、意外中毒、溺水、火災等類別的死亡人數都減少,跌倒(落)反而增加 248 人。
發生頻率方面,國民健康署引用 110 年「國民健康訪問調查」指出,每 6 位長者中就有 1 位曾經跌倒,每 12 位長者中就有 1 位曾因跌倒就醫。
國際上,世界衛生組織(WHO)2021 年的跌倒事實清單估計,全球每年約 684,000 人死於跌倒,跌倒是非蓄意傷害死亡的第二大原因;60 歲以上成人的致死性跌倒人數最多。
醫院與機構裡的跌倒:TPR 通報怎麼說
衛福部委託醫策會辦理的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(TPR),是目前最直接反映院內與機構內跌倒的公開資料。以下數字皆引自 TPR 公開的季報表,以目前公開的最新一季(2025 年第 1 季)為例:
- 本季收案 20,338 件,跌倒事件 4,487 件,占 22.1%,僅次於藥物事件。2024 年第 4 季跌倒則占 24.1%。
- 影響對象為病人/住民的跌倒 4,432 件中,無傷害 2,017 件(45.5%)、輕度 1,389 件(31.3%)、中度 870 件(19.6%)、重度 108 件(2.4%),另有極重度與死亡各 1 件。換句話說,超過一半的通報跌倒造成了某種程度的傷害。
- 可能原因(複選)以病人生理及行為因素最多(3,617 件),其次是環境因素 674 件、與用藥相關 608 件。
閱讀這份資料要注意兩點。第一,TPR 是自願性匿名通報,報表本身註明數據「僅代表收案情況」,不能當成全國發生率。第二,同季跌倒通報有 72.6% 來自醫院、24.5% 來自精神科醫院,護理之家只有 100 件,這反映的是通報來源的分布,不代表長照機構跌倒比較少。
高風險情境:行走、上下床與如廁
TPR 2025 年第 1 季報表列出醫院跌倒事件發生時病人正在從事的活動(N=2,833,不含其他、不知道及未填):
| 活動 | 件數 |
|---|---|
| 行進時 | 695 |
| 上下床移位時 | 564 |
| 如廁時 | 314 |
| 變換姿勢時 | 293 |
| 進出洗手間時 | 246 |
| 臥床休息或活動時 | 174 |
| 上下輪椅或便盆椅時 | 158 |
「如廁時」加上「進出洗手間時」共 560 件,與上下床移位相當。這個結構對後面談影像偵測很重要:有相當一部分跌倒發生在浴廁內或門口,而那正是不應該裝攝影機的地方。
時段方面,同季跌倒通報分散在全天各時段,不像藥物事件集中在白天:00:01–06:00 的跌倒有 829 件,同時段藥物事件只有 360 件;06:01–08:00 也有 440 件。國健署 2026 年的衛教新聞稿也提到,夜晚起床上廁所時照明不足、同時服用多種藥物,都是長者跌倒的常見原因。夜班人力最少的時段,跌倒同樣會發生。
預防措施:評估、環境、床欄與離床警示
評鑑基準怎麼要求
《115 年度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基準》將「服務對象跌倒預防、處理及監測情形」(B12)列為核心指標,要求:
- 訂有跌倒預防評估措施、處理辦法及流程,並確實執行。
- 發生跌倒案件應逐案分析、處置。
- 針對服務對象跌倒有監測紀錄,且紀錄完整。
- 定期(每季)進行分析,檢討並有改善方案。
《114 年度一般護理之家評鑑基準》則要求入住 72 小時內完成包含跌倒在內的高風險傷害評估、每三個月再評估,並把跌倒列為品質監測指標。住宿式評鑑基準另在約束指標(D11)中要求,約束前須先有「預防跌倒、預防自拔管路、行為紊亂」等處理措施並有紀錄。約束不屬於第一線的防跌手段。
醫院端的參考做法
《113~114 年度【醫院版】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》的目標四「預防病人跌倒及降低傷害程度」,列出不少長照機構也能參考的做法:
- 風險評估:入院後及早辨識危險因子(如 65 歲以上、過去一年內曾跌倒、步態不穩、頻繁如廁、用藥、意識躁動或不清),使用具信效度的評估工具篩檢,並在手術後、病情改變、使用高風險藥品時再評估。
- 床與床欄:依病人活動需求主動提供床欄與輔具並教導正確使用;不做治療時,床高應降到病人坐在床緣時雙腳可著地。
- 離床警示:對失智、無家屬陪伴、高齡或多次跌倒史的病人,可使用下床感應式呼叫鈴。
- 環境:保持地面乾燥、病床到浴廁的通道無障礙物且照明充足(如夜燈或地燈);浴廁加裝止滑設施、扶手及叫人鈴。
- 跌倒後:重新評估危險因子並調整照護計畫,多重用藥者由團隊重新檢視用藥;每年分析跌倒發生率與相關因素。
WHO 對長者跌倒預防列出的有效介入也相近:步態、平衡與功能訓練,減少或停用精神作用藥物,個別風險評估後的多因子介入,並提醒住宿式照護機構應確保足夠的人員與住民比例。
影像跌倒偵測該放在哪個位置
影像辨識放進跌倒預防流程之前,先看它的用途與限制。
用途:縮短發現時間
攝影機涵蓋範圍內有人倒地、且一段時間沒有起身,系統可以即時通知值班人員。這對夜間人力少、住民無法自行按叫人鈴的情況特別有用。部分系統也能偵測「離床」或在床邊起身,作為下床感應呼叫鈴之外的另一種提醒。告警與截圖留下時間戳,也能支援評鑑基準要求的「逐案分析」與「監測紀錄」。
限制:無法替代評估與照護
- 它主要是事後通報:偵測到跌倒時,跌倒已經發生。真正降低跌倒次數的,仍是風險評估、用藥檢討、環境改善與肌力平衡訓練。
- 有涵蓋死角:被床簾、家具遮住的位置,或鏡頭角度、夜間照度不足的區域,判斷都會受影響。導入前建議先做一次監視器檢查清單。
- 會有誤報與漏報:住民彎腰撿東西、坐在地上,都可能被誤判。門檻設定與誤報調校需要時間,值班流程也要能承接告警。
浴室不裝:隱私是前提
浴室、更衣與如廁空間涉及身體隱私部位。《刑法》第 315-1 條規定,無故以錄影等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即使是骨架化或模糊化處理,浴廁內部也不應列入影像偵測範圍。
前面的數據顯示,如廁與進出洗手間是高風險情境,這個缺口要靠其他方式補:浴廁內的扶手、止滑與叫人鈴,如廁全程陪伴的照護安排,以及在浴廁門外走道設置鏡頭,偵測「進去後久未出來」或在門口倒地。病房、寢室等居住空間若要裝設,也應事先告知住民與家屬錄影目的、範圍與資料保存方式,並取得同意。
導入前可以先確認的事
- 機構的跌倒評估流程、再評估頻率與逐案檢討機制是否已經運作?影像只能補強,不能取代。
- 過去一年的跌倒紀錄集中在哪些地點與時段?先從那幾個位置評估,不要一開始就全面布建。
- 告警送到誰手上?夜班人力能在多久內到場?
- 哪些空間不裝?同意書、告知方式與影像保存期限是否已訂定?
跌倒偵測與智慧醫療照護方案可沿用既有監視器做跌倒與久臥告警,適合放在上述流程的「事後快速發現」這一環。
資料來源
- 衛生福利部,《114 年死因統計結果分析》,2026。連結
- 衛生福利部(資料來源:國民健康署),《防跌五招+量六力 揪出長者隱形風險》,2026。連結
-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(衛生福利部委託),《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 2025 年第 1 季報表資料》,2025。連結
-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(衛生福利部委託),《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 2024 年第 4 季報表資料》,2025。連結
- 衛生福利部,《115 年度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基準》,2026。連結
- 衛生福利部,《114 年度一般護理之家評鑑基準》,2025。連結
- 衛生福利部(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轉載),《113~114 年度【醫院版】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》,2024。連結
- 全國法規資料庫,《中華民國刑法》第 315-1 條,2026 年查閱。連結
-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 Falls (Fact sheet), 2021. 連結